紐約州推動資料中心投資框架,要求每 megawatt 支付百萬美元
為何重要
這項政策折射出資料中心產業從「電力需求隨伴者」轉向「社會成本承擔者」的趨勢。對投資人而言,這意味著在審查資料中心專案時,必須將地方政府可能強勢談判的稅收或捐贈要求(例如每 MW 百萬美元)納入現金流預測。這也提高了新開發案(如申請 9,000 MW 電力)的籌資複雜度,除非業者能透過自建電廠等低成本方式繞過國家電網對接時的價碼。
紐約州長 Kathy Hochul 宣佈「社群投資框架」(CIF),作為地方政府與資料中心開發商談判的具體指引。鑑於新一代 AI 資料中心對電力與水資源帶來的壓力,該框架主張將其視為需要支付額外社群成本的產業。
- 國家發展署 提供指導原則,推薦地方政府在談判中要求開發商針對每 megawatt(MW)的 utility demand 支付 100 萬美元的社群投資金額。
- CIF 建議制定長期計畫,包括防範場址廢棄後的維護成本、確保專案具備本地所有權,並列出具體的社群優先投資領域。
- 全美已有超過 500 個州、縣和地方單位通過暫停營運或暫停禁令,限制了資料中心的發展空間。